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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伯社会主义
日期:2022-05-10
一些阿拉伯国家奉行的以伊斯兰教为基础、以阿拉伯国家统一为目标的社会主义,一种在阿拉伯国家流行的社会主义重要流派。最早出现于20世纪40年代,主要代表人物是阿拉伯复兴党创始人、叙利亚人米•阿弗拉克。他在1944年和萨•比塔尔合著的《阿拉伯民族主义对共产主义的态度》一书中,第一次提出阿拉伯社会主义的理论观点。认为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与资本主义之间的第三条道路,主张通过阶级合作实现社会平等。强调社会主义革命首先应该是民族的革命,民族革命必然导向社会主义。认为伊斯兰教义包含有社会主义元素。自20世纪50年代起,一些由民族主义力量掌握政权的阿拉伯国家开始采取社会主义措施,60—70年代形成阿拉伯社会主义运动,先后有埃及、叙利亚、伊拉克、阿尔及利亚、苏丹、利比亚、突尼斯等阿拉伯国家宣布实行社会主义。这些国家通过国有化、土地改革、合作化等措施,建立以国营经济为主体,国营、合作、私营经济并存的混合经济体制,同时对私营经济实行某些限制,以防危害社会主义体制和国家利益,并注意改善社会福利,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这一时期的代表人物有埃及的加•纳赛尔、阿尔及利亚的本•贝拉和胡•布迈丁、叙利亚的哈•阿萨德、伊拉克的萨•侯赛因、利比亚的奥•穆•卡扎菲、突尼斯的哈•布尔吉巴等。尽管各国主张和做法不尽相同,但在思想理论上都具有以下共同特点:(1)有强烈的民族主义倾向,以实现阿拉伯民族统一为重要目标;(2)反对剥削,要求建立一个没有人剥削人的平等、公正、幸福的社会;(3)以伊斯兰教为基础,认为伊斯兰教教义中包含有社会主义元素,但是对原教旨主义持反对态度;(4)不承认阶级斗争和阶级专政;(5)都强调阿拉伯社会主义的民族特性和本国特点,声明不是外来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