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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集体化
日期:2022-05-10
20世纪20年代末至30年代初苏联把小农经济联合为集体农庄的过程。1921年实行新经济政策后,苏联农业逐步得到恢复和发展,但仍未能满足工业化对农产品、特别是对粮食的需求。1927—1928年出现粮食收购危机。斯大林认为分散而落后的小农经济是农业发展缓慢的原因,改变工农业之间不适应状态、发展农业的根本办法,是把小农经济转变为以高度技术为基础的集体农庄。尼·伊·布哈林等对此持不同意见,被作为右倾机会主义批判。1929年底,联共(布)中央政治局成立了以雅·阿·雅科夫列夫为首的集体化委员会,苏维埃政权从限制富农的政策改行消灭富农阶级的政策,农业集体化步伐进一步加快。1930年初,集体农庄运动发展成为全盘集体化。在124个区里,70%以上的农户实行了集体化。1月5日联共(布)中央《关于集体化的速度和国家帮助集体农庄建设的办法》的决议,提出在五年计划期间内完成绝大多数农户集体化的任务。1930年1—2月,全盘集体化运动加速发展,加入集体农庄的农户约有1000万户。由于集体化运动根据行政命令进行,一开始就严重违反了自愿原则,强迫农民加入,不少地方还直接组织农业公社,把所有小牲畜、家禽等公有化。这些做法造成了农民大量宰杀奶牛、猪、羊、家禽,使畜牧业遭受严重损失。1930年3月14日联共(布)作出《关于反对歪曲党在集体农庄运动中的路线》的决议,纠正这一错误。全盘集体化运动在短期内有所收缩,但仍以高速度发展。到1934年,全国约有3/4的农户加入了集体农庄,集体农庄的耕地占全部耕地面积的90%。对富农阶级实行剥夺和强制迁出的办法,从1930年初到1932年秋从全盘集体化地区迁出富农240757户,约占农户总数的1%,最后消灭了富农阶级。农业集体化在苏联全国范围内基本完成。至此,计划管理、集体劳动和经营的集体农庄制度成为苏联农业的基本制度。苏联农业集体化曾一度引起农业生产下降,全国出现饥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