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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共(布)第十次代表大会
日期:2022-05-10
1921年3月8—16日在莫斯科举行。在国内战争基本结束、党内就工会问题发生激烈的争论之后召开。参加大会的有717名有表决权的代表和418名有发言权的代表,共代表732521名党员。列宁作了中央政治报告。大会决定以实物税代替余粮收集制,税额在春耕前确定,农民在纳税以后,有权自由处理自己的产品,允许在地方经济流通范围内实行交换。粮食税的实施标志着由军事共产主义政策向新经济政策的过渡。大会总结了关于工会问题的争论,通过了列宁、季诺维也夫等提出的《十人纲领》,指出工会是无产阶级专政的支柱,是共产主义的学校,在工会中必须使用说服的方法。大会通过决议,批判以工人反对派为代表的工团主义和无政府主义倾向。大会通过了《关于党的建设问题的决议》,指出在新的时期应提高党员的水平,吸收广大党员积极参加全党生活,实行工人民主制方针。大会还通过了《关于党的统一的决议》,责令解散一切派别集团,禁止任何派别活动,违者立即开除出党。决议还授权中央委员会对中央委员中进行派别活动者,可采用一切处分办法,直到开除出党。决议的这一条当时没有公布,列宁希望永远不使用这一极端措施。为了巩固党的统一和威信,大会还通过了《关于监察委员会的决议》,建立中央、区域和省的监察委员会,它们和党的委员会平行地行使职权,任务是维护党的纪律,同官僚主义、滥用职权等不良现象作斗争。大会选出新的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监察委员会。大会闭幕后举行的中央全会选出新的政治局,当选政治局委员的有:列宁、格·叶·季诺维也夫、列·波·加米涅夫、斯大林、列·达·托洛茨基;候补委员有:尼·伊·布哈林、米·伊·加里宁和维·米·莫洛托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