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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改革法案》
日期:2022-05-10
19世纪英国提出的关于改革议会选举的法案。1831年英国下院通过,1832年6月7日上院最后批准。该法案规定剥夺许多由土地贵族占据的衰落选区产生议员的权利,将该项权利授予新兴工业城市,并增加州郡代表名额和扩充参加议员选举的人数;还规定在城市每年租金不少于10镑的房主和承租人才有选举权,在农村只有每年缴纳租金50英镑以上的租地者才有选举权。该法案打破了土地贵族和金融贵族的政治垄断,使工业资产阶级获得选举权,为他们的代表进入议会夺取政治统治权力打开大门。但是为实现选举改革而斗争的主力军无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依然没有获得选举权。无产阶级由此认识到自己的利益与资产阶级的利益相对立,开始走上独立政治斗争的道路。该法案的通过成为宪章运动爆发的政治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