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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贫法》
日期:2022-05-10
英国从中世纪开始实行的救济贫民的法律。最早的济贫法在1601年由伊丽莎白女王颁布。该法规定向老人、病人和贫穷儿童提供救济,并在济贫院里为健康人安排工作。1795年又制定斯品汉姆兰法案,规定向收入低于公认最低生活标准的工人提供补助。由于斯品汉姆兰法案大大增加了公共救济费用,又不利于满足工业资产阶级对廉价劳动力日益增长的需求,1834年议会通过了新的济贫法,规定只允许用一种方式“救济”贫民,即将他们安置在习艺所里,强制进行劳动。习艺所实行的制度与苦役牢狱的制度无异,被称为“穷人的巴士底狱”。济贫法是强迫贫民进习艺所为工业资产阶级出卖廉价劳动力的法律,它加剧了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直至20世纪40年代,才被一整套公共福利制度所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