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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代表大会的信》
日期:2022-05-10
列宁著。1922年底患病期间口授的一批给即将召开的俄共(布)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的信件。《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刊载的这批书信中,只有1922年12月23日的信冠有编者所加的《给代表大会的信》的标题,实际上从1922年12月23日至1923年1月4日的书信,都是给俄共(布)十二大的,其中包括三部分:(1)通常题为《给代表大会的信》,内容为对6名中央委员的评论、增加中央委员人数、防止党的分裂等;(2)《关于赋予国家计划委员会以立法职能》;(3)《关于民族或“自治化”问题》。但是,只有第三部分,即关于民族问题的信送达党的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第一、二部分于1923年5—6月间送达俄共(布)中央(部分政治局委员在1922年12月29日前已经看到),列宁逝世后才正式送达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书信指出了斯大林、列·达·托洛茨基、格·叶·季诺维也夫、列·波·加米涅夫、尼·伊·布哈林和格·列·皮达可夫的优缺点,期望他们能注意改正缺点;指出斯大林和托洛茨基两人的关系有造成党分裂的可能性,建议把中央委员人数增加到50—100人以增强党的稳定性,同时建议撤销斯大林的总书记职务。涉及这一部分内容的1922年12月24日的信和1923年1月4日所作的补充,通常被称为列宁“遗嘱”。关于国家计划委员会的书信,希望国家机关的领导人既具有吸收人才、检查工作的丰富的科学技术知识,又善于做行政工作。关于民族问题的书信,再次批评了自治化方案,批评了斯大林、格·康·奥尔忠尼启则和费·埃·捷尔任斯基在处理格鲁吉亚事件中所表现出的大俄罗斯民族主义,强调正确处理民族问题的国际影响。1956年,根据苏共第二十次代表大会的决定,《给代表大会的信》正式公开发表。《给代表大会的信》中的思想是列宁关于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建设的最后的集中性思考,体现了列宁的政治智慧和远见卓识。